② 交税人出售自己运用过的固定财物,适用简易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方针的,能够抛弃减税,按照简易方法按照3%征收率交纳增值税,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 小规模交税人出售其获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售购买的住宅和其他个人出售不动产),应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置办原价或许获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出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交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交税申报。
② 小规模交税人出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出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交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交税申报。
③ 小规模交税人租借其获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租借住宅),应按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交税人租借与组织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交税申报。